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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查违法行为有了新的装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1-22 12:10:51

  中国宁波网讯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昨天公开展示了一套配置在巡逻警车上的“非现场取证系统”,它将成为高速公路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型利器,计划最近正式投入使用。 

  所谓“非现场取证系统”,就是利用安装在巡逻警车上的数码摄像机和照相机,记录巡逻中发现的一些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硬路肩超车、倒车、调头、客车主线上下客等。交警称,高速公路车流大、速度快,从安全考虑,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在主线直接拦截违法车辆,有了这一系统,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可以及时记录下来。 

  昨天,记者随交警的巡逻车在杭甬高速公路上观摩了“非现场取证系统”的运作。一辆挂江西号牌的“尼桑天籁”轿车在硬路肩内违规停放,司机可能发现巡逻车靠近,立即驱车离开,坐在车上的交警就开启摄像机,将该车违法停车的情节以及车牌号码都摄录下来。不一会儿,一辆挂舟山牌照的大客车违规行驶在单向四车道的第一车道,巡逻车上的摄像机又将这一过程摄录。交警返回队部后,将巡逻中记录的这几起违法输入电脑,电脑自动提取违法车辆的车号、时间、地点,自动生成违法通知书并附以照片。对于动态违法,交警还可以多调取几张照片作为证据。 

  交警介绍,这套系统从收集证据到后期制作的时间大大比以往的现场处罚缩短,提高了工作效率。交警提醒违法驾车人,接到违法通知书后15天内应及时接受处理,交通违法没有及时处理的,全省高速公路的智能卡口拦截系统将自动报警,同时也会影响车辆的年检。(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浦岷)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