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沈珞顾大明记者朱和风)编织谎言,尽管能够一时得逞,但在监控录像和民警出示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最终原形毕露。前天,涉嫌驾驶无证机动车的四川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奉化警方刑事拘留。
1月18日晚6时15分左右,奉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萧王庙街道塘湾附近有一男子被车撞了。接警的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骑二轮摩托车的中年男子倒在地上。当交警将伤者送到医院后,被确诊已死亡。在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中,民警发现一辆遗留着的无牌照的简易翻斗车。晚上9时多,民警了解到牌亭村因村道修建,当日确有一农民工驾驶翻斗车离开工地。但工地负责人到现场辨认后,指出并非该车。根据该负责人所说,民警来到西溪村找到驾驶翻斗车的那位农民工,虽然他不在,但有一辆翻斗车停在房前。
19日中午,该农民工向民警讲述了18日下午和另一个农民工从奉化城区返回萧王庙的时间和详细路线。民警沿着他讲述的路线行进了一遍,最后调取路上的监控录像查看。但没有发现下午2时至5时有翻斗车经过的迹象,便对他的话起了怀疑。为了进一步证实该民工叙述的情况,奉化江口交警中队和事故中队派出了多位民警分别与两名农民工交谈,结果两人的口供一致。最后,民警告诉两人警方查看到的监控事实,并指出事发当时有目击者反映肇事者的体貌特征与他们相似。在证据面前,两人终于如实交代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原来,当日下午,四川籍农民工李某和老乡驾驶无牌照翻斗车在萧王庙至滕头的路上肇事后逃逸,次日又开着从妻舅处借来的车辆上工地。由于车辆相似,工地负责人一时分辨不清,遂使两人一次次地成为“漏网之鱼”。
目前,李某已被奉化警方刑事拘留。奉化交警告诉记者,肇事逃逸刑期为3年以上7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