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我省人大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访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
记者:赵主任,请您谈谈当选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后的感受。
赵洪祝: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预定的议程。大会选举产生了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选举我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全体代表的信任,是全省人民的重托。过去五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和省十届人大全体代表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为发展我省人大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将继往开来,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尽心竭力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我将与常委会的同志们一起,为推动我省人大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而努力奋斗。
记者:请问您对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工作有何设想?
赵洪祝: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产生,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中心谋发展,加强法治促和谐,关注民生强基础,求真务实重创新,努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奋斗。特别是要围绕省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努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为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这样几个方面:第一,立法要服务于创业创新。通过地方立法,一方面巩固创业创新成果,为全省创业创新提供法制保障;另一方面地方立法要体现创新精神和浙江特色,注重创制性立法。第二,监督就是责任。在国家监督体系中人大监督层次最高,具有法律效力。要增强监督工作的预见性,由事后监督逐步转向全程监督。监督法规范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要不断总结工作方法,真正把监督法执行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三,代表工作是基础。要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网络,改进代表活动组织方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第四,制度建设是保障。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真正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总之,要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认真依法开展工作,为“两创”总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服务。
记者:请问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有何打算?
赵洪祝: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也是民意机关,其最大的优势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立法为民、为民监督,努力使人大履行职能的过程成为表达民意、改善民生、维护民利的过程。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落实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各项措施,开辟新的途径和形式,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主渠道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有效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支持代表通过各种形式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基础之上。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议决事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