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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买辆报废车 二手车小心证件缺失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1-23 13:43:59

  中国宁波网讯 花了1万多元买了一辆二手车,没想到半年后,才发现自己买的竟是一辆报废车。昨天下午,市民徐先生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反映江东区一家车辆中介竟将一辆报废两年的轿车卖给了他。

  去年6月,徐先生通过江东区一家车辆中介,花1.3万元买了一辆普桑轿车。当时卖家只给他看了机动车行驶证、公路规费查验证以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这三个证件。徐先生说,当时中介提供的行驶证显示:这辆车是非营运车。

  徐先生使用了6个多月后,想把车卖给别人,并找好了下家。交易时,下家提出,要徐先生办理过户手续。而办理过户需要查验机动车登记证书,于是徐先生到这辆车的登记机关车管所拿登记证。而让徐先生吃惊的是,车管所提供的登记证上显示,这辆车登记时间为1998年,使用性质于2003年从出租客运车转为非营运车。

  看到这样的记录,徐先生顿时发觉自己上当了,按照出租车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这辆车已经过了8年的使用时间,也就是说在2006年就报废了。中介不应该把已经报废的车卖给他。此后,徐先生多次要求中介退钱,可中介以他们无责为由,始终不答应。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该中介的负责人刘先生,他对记者说,车是2006年初一个安徽人登记出售的。刘先生表示,该车出售给徐先生时,中介方面已经提供了所有的证件,压根不知道有登记证这一事,所以并不知道这辆车曾是出租客运车,更不知道这辆车到2006年就该报废了。

  对此,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机动车登记证书早在六七年前就有了,该证上详细登记车辆的一切信息,所以,该车在原车主卖车时中介方面就应该了解清楚,而出售报废车是非法的。最后,刘先生答应退还徐先生8000元钱。车管所想借此提醒购买二手车的车主,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证明,及时咨询车管所等权威机构,以免上当。(记者李廷振)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