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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将主卧室改建成"冷库"响居民生活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1-27 13:35:25
  中国宁波网讯 奉化锦屏街道南山路上5名业主将一家烤鸭店老板告上法庭,要求将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 “冷库”拆除。奉化市人民法院最近判决支持5名业主的申诉。业主代表王女士对记者说:“多亏了《物权法》。”

  王女士介绍说,去年4月,烤鸭店业主陈某将住房主卧室改建成了冷库,冷库发动机的噪音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住在“冷库”上下楼的业主们与陈某交涉未果,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环保、城管等部门建议业主向法院起诉。

  “在起诉过程中,陈某将外置压缩机移到了自家小间里,并为主卧室浇筑了水泥底座,安装了隔音板,噪音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业主们因证据不足只能撤诉。”王女士告诉记者,尽管对方采取了降噪措施,但冷库发动机启动时,房子会剧烈震动,居民们依旧无法正常休息。

  去年10月1日 《物权法》正式实施,业主们查阅到 《物权法》第77条有这样的规定: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外,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这一条款,王女士等5名业主再次将陈某告上了法庭。

  奉化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将主卧房改建为冷库超出了家庭自用范围,且改建行为未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所以勒令限期拆除。审判员仇飞龙告诉记者,这是该市首例用 《物权法》来维护自身权利的案例。

  (记者 王景波 通讯员 林琳 沈珞)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