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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籍男子竟将亲姐姐推入河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1-29 02:37:55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曾娇艳)昨天,海曙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湖南籍男子苗某有期徒刑6年。 

  据检方指控,2006年11月,苗某的妻子和两个孩子被姐姐阿春带到宁波某医院看病,之后妻子和孩子都不见了。苗某据此怀疑妻儿是被姐姐卖掉了。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去年10月23日下午,苗某在海曙区望春路的一条河边碰到姐姐阿春后,竟将其推入河中,然后又跳入河中用手将阿春的头按入水中欲将其淹死。周围群众发现后及时报警,并将已失去知觉的阿春救起。 

  苗某在法庭上辩称,他当时并不是想置姐姐于死地,下河去是为了救她。但法官根据有关证据,最终没有采信苗某的辩解。 

  为了准确量刑,法官决定申请对苗某作心理测试。昨天上午,心理学专家经过测试,出具了一份报告,认为苗某在人格特征上具有低智商、低能力、高焦虑、高紧张、心理健康水平较低、情绪显著不稳定的特点。法官遂以此为参考,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