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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发消费警示:春节要理性消费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1-29 13:31:41

  市消保委昨天发出了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要理性购物,不要被商家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所迷惑。

  市消保委指出,春节将至,不少商家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往往会不自觉地购买过多的年货。

  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每年都有消费者因节前购买了过多的年货,最后造成食品过了保质期,商品过了“三包”期的情况。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消费要理性,不要跟随促销风。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春节购物,首先要控制数量,宁可少买一些,不够再买,也不要受商家促销的影响,贪便宜而一时冲动购买太多的年货,到时候用不了会造成浪费。其次,消费者购置年货时最好能货比三家。另外,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春节购物时不要受商品促销影响,贪便宜购买快要过期或者已经过期的商品。同时消费者购置年货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受商品促销影响去扎堆抢购,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不要购买看不见摸不着的“期货”,要到有经营资格和规范经营的商家处购买商品,购物后要索要购物凭证。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葛荣国)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