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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早餐时古稀老人噎死 家人索赔17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1-31 05:35:0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林华奇实习生 丁彦婷 通讯员仑法)敬老院护工为一名老人喂食泡有少量馒头碎末的豆浆,不想老人被噎死了。近日,死者家属认为敬老院负有责任,告上北仑区人民法院,索赔17万元。据悉,作为社会福利机构的敬老院被告上法院,在我市还是首次。

敬老院一老人噎死

  去年11月22日,是北仑新碶\敬老院的 “花色早餐日”,院里老人们可以享受每月轮到一次的豆浆早餐。当天早晨7点左右,女护工洪灵和虞巧 (均为化名)拿着泡有少量馒头碎末的豆浆,来到70多岁老人戎华(化名)的房间,将老人扶起,然后一勺一勺地给老人喂食。

  大约喂到第5勺的时候,两名女护工发现老人被噎着了,表情很难看,于是将他双肩提起,拍打后背,抚摸前胸。随后,洪灵跑出去叫来敬老院的保健医生和附近向家村的一名医生,但老人还是没被抢救回来。经法医初步鉴定,老人系窒息死亡。

家属索赔17万元

  根据相关记录,2004年9月2日戎华住进北仑新碶\敬老院,由于患有老年痴呆症,平时睡在床上,但能自己吃饭,签的是一级护理的服务协议。从2006年5月开始,老人开始大小便失禁,护理等级相应改为特一级。去年8月30日,老人因身体不适,住进宁波市开发区中心医院,医生诊断为肺病和口腔病。

  去年9月10日,老人出院回到敬老院,但身体状况变差了,已不能自己起身吃饭,需要提升为特二级护理。虽然敬老院尚未与老人家属签订服务变更协议,但护工已根据实际情况,对老人执行了特二级护理标准,开始给他送水喂饭。

  老人去世后,家属认为是敬老院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导致老人噎死,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向敬老院提出了索赔要求。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老人的2个儿子将新碶\敬老院告上法院,要求死亡赔偿金157392元、丧葬费12735元,共计17万元左右。北仑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前天上午第一次开庭审理。

双方法庭上激辩

  在法庭上,原告律师认为,老人与敬老院签订了 《新碶\敬老院老人休 (寄)养协议书》,并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费用,被告敬老院应当履行服务义务,但护理人员对老人喂食时,致使老人因噎窒息死亡,属于非正常性死亡,敬老院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原告方还质疑了两名护工的培训证书,认为她们不具备从事敬老院护理工作的资质,让培训不足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敬老院存在明显过错。

  敬老院则出示了劳动部门颁发给护工洪灵和虞巧的两本培训证书,还举证敬老院和护理人员都尽到了护理义务,也及时实施了抢救措施,老人的去世属于病理性正常死亡,敬老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当庭初步认定,服务合同关系成立,老人死因是食管堵塞窒息而死,无有力证据证明敬老院和护工有不当行为。但对于两名护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法官认为尚存在争议和不确定因素,双方需要提交新的证据证明,并宣布择日开庭再审。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