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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困的她拿到了二十万元执行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2-05 07:52:28

  图为法官把钱交给钱佳莹时的情景。 (郑杰 摄)

  本报讯(通讯员郑杰)眼看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过年的喜庆中,而家住象山县丹东街道梅溪村的钱佳莹一家却还在为没钱治病而发愁。昨天上午,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赶到钱佳莹的家里,把20万元执行款送到钱佳莹手中。钱佳莹热泪盈眶: “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啊!”

  两年前一起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钱佳莹的人生,昏迷了七个月的她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左脚。从此不仅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而且还要面临天文数字般的医疗费用。2007年12月,象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王某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共需赔偿90余万元。王某在钱佳莹抢救治疗期间已经支付了各项医疗费用37.5万元,但是余下的50多万元,王某却没有在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内支付给钱佳莹。

  眼看春节就要到了,后续治疗、过年开销都等着用钱,2月2日,钱佳莹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后,考虑到钱佳莹残困的家庭状况,决定为其开启执行“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执行。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次日下午,就为申请人追讨来20万元执行款,考虑到钱佳莹行动不便,承办法官特地从银行取来现金,亲自送到钱佳莹的家里。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