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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引燃阳台物品 市民提醒小心燃放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2-10 14:15:17

  本报讯大年初一的晚上,徐戎三村一户二楼人家的阳台有物品被烟花引燃,而房子的主人也正好不在家。几十厘米高的火苗伴随着刺鼻的烟雾惊动了周围的居民。所幸经过隔壁住户和几个外地在宁波过年的小伙子的大力扑救,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就成功把火扑灭了。昨天,市民王先生向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讲述了此事。

  当时在着火现场附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是初一晚上6点多,天已经黑了,之前有几个小孩在住宅楼之间的道路上燃放烟花,没过多久,突然听到有人惊呼“着火了”。他连忙往窗外一看,才发现是对面一户二楼人家的阳台上冒出浓烟,还可以看见火苗在闪动。

  经过周围人们的努力,引燃的物品很快就被水浇灭了。这时119消防官兵也及时赶到。“当时幸亏有这么几个热心人来救火,不然没人的阳台烧起来是很危险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有惊无险,但现在还是过年期间,还有很多大人和孩子会燃放烟花,尤其孩子是走到哪放到哪,挺危险的,要提倡文明燃放。消防官兵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一定把放在阳台、空地上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防止被意外引燃,发生火灾。(记者朱尉通讯员傅剑波)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