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孙云东通讯员徐晓洁)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慈溪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07—2010)》已经正式出台。根据该规划,保障性住房以集中建设为主,开发配建为辅。今后三年,我市将总计安排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用地面积21公顷,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3700套。规划确定保障性住房主要集中在城市北部和东部,重点是星光地块(曙光三期地块)、界牌地块和梅林地块,以保证相对合理布局,满足各区域居民的使用要求。
据了解,自1993年以来,我市累计开发经济适用房20.06万平方米,解决了13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度也不断完善,并逐步开始探索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位于孙塘北路延伸段以东,中横线以南的“人和家园”和位于浒山城区西南角,阳光大道东西两侧的“景和家园”面积分别达到了13.9万平方米和2.85万平方米,为我市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今后三年,保障性住房仍将以集中建设为主,重点是星光地块(曙光三期地块)、界牌地块和梅林地块。星光地块(曙光三期地块)位于北三环路北侧、潮塘江南侧、规划的西二环路东侧,浒崇公路西侧,占地面积84亩,住宅建筑面积6.69万平方米,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900套,廉租住房30套,经济租赁房30套。界牌地块分为一期和二期,位于规划的科技路北侧、潮塘江南侧、浒崇公路东侧,周家路江西侧。总占地面积达到190亩,住宅建筑面积15.24万平方米,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75套,廉租住房130套,经济租赁房25套。梅林地块位于大塘河北侧、规划三北大街南侧、界堰路江东侧、梅林路西侧,占地面积40亩,住宅建筑面积3.24万平方米,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50套,廉租住房50套,经济租赁房5套。
除了集中建设,部分保障性住房还将采用开发配建的方式进行建设,“十一五”期间将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数3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