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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技研发资助额度提高范围扩大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2-19 07:08:54

  本报讯(记者沈朝晖范 萌通讯员陈梓军何莹莹)日前,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统计局联合出台了《宁波市科技研发投入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该文件对以往企业研发投入的资助办法进行了重大调整,资助范围由原来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八大类企业,资助额度也由以前的最高10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最高300万元。

  据了解,此次研发资助办法的调整,是我市推进自主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及自主创新的主体。据悉,2008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企业研发补助资金将超过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0%以上。

  对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资助的费用,指的是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申请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资助的企业范围包括八类:经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试点)、经认定的具有市级及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经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在宁波研发园区内的科技型企业、设立在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内的科技型企业。

  企业申请该补助,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须达到3%以上(含3%),这一要求低于以往规定的5%的要求。资助的额度,以申请企业上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有网上技术市场成交项目和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经费投入的,可适当加大资助,但每家企业一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也远高于原来规定的最高100万元。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