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磊 通讯员陈绍友)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在2007年三次对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的基础上,我市日前决定再次增发2007年度物价补贴,全市城镇低保对象、城区《社会扶助证》家庭成员每人每月增发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并预发2008年物价补贴,城镇低保对象、 《社会扶助证》家庭成员每人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90元。增发和预发的物价补贴将在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