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燕)不久前拿到新房钥匙的郭小姐最近却开心不起来,春节期间,当她带着家人参观新房时发现,因为没有购买地下停车位,她的车子开不进小区,只能停在马路旁边。昨天上午,郭小姐向本报记者反映了此事。
业主没有车位,车免进
昨天中午,记者驱车来到郭小姐所说的小区。该小区位于环城西路以东,因为交付才两个多月,几乎没有入住的业主。记者将车开到小区南门,却被入口处的智能停车栏杆挡住。记者以业主的身份要求驶入,却被告知需要停车卡自助刷卡后,方能入内。随后记者欲从小区西门驶入,却发现西门是专供行人进出的,汽车根本无法入内。记者只能把车停在马路旁边步行入内。
进入小区后记者发现,该小区实行“人车分流”,即汽车只能通过智能卡刷卡进入小区,且行驶路线限于柏油路上,随后进入地下停车库或路面上的临时停车点。昨天中午,记者看到,该小区可容纳数百辆汽车的地下停车库空空如也,而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倒停着几辆私家车。
物业公司无能为力
像郭小姐这样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没有停车卡,就不能开车进入小区吗?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一位姓钱的主任表示,该小区约有860套房子,配置了750多个地下停车位和30余个小区内的临时停车位。购买了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可凭智能卡读卡驶入,而临时停车位目前主要供业主的装修送货车辆等临时停放,小区确实存在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不能开车入内的情况。据介绍,该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开发商的销售形式包括出售所有权或使用权,目前通过这两种形式已售出300个左右的车位。由于物业公司只有管理权,对那些未售出的车位也没有处理的权力,像郭小姐这种情况,钱主任表示只能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讨论相关解决办法。
业主意见出现分歧
随后记者在搜房网上的宁波业主论坛上发现,为了这件事情,该小区的业主已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形成了两种意见。一方是那些车子被拦在小区外面的业主们: “去自己家,车子要停在小区外,太不合理”, “物业没有权力和理由不让业主开车进入自己的小区。”
购买了停车位或无私家车的业主却有另一种观点。有人表示,如果仍将车停在地面,那人车分流就无从谈起;当提及购买停车位会增加业主负担时,他们认为,业主在购买人车分流房子时就应该考虑到自己的承受能力,就像你买高层,即使是住在一楼,也要为电梯费埋单一样。
建议出租未售出车位
人车分流是近年来小区规划的新思路,在保障小区环境的同时也提升了物业档次,但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难问题也开始显现。对此,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人车分流是近年来我市一些高档小区出现的新现象,随着这类小区越来越多,郭小姐反映的问题也将日益突出,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这类房产时应考虑车位的配套。同时,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消保委建议开发商可将未售出的地下停车位通过出租的方式给业主使用,但至于出租价格,这位负责人表示只能由市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