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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08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开始预发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8-02-20 15:36:02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陈利群通讯员方琳玲)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08年我市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近日开始预发,同时,补发2007年的物价补贴。

  2007年,浙江省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上涨明显,其中12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6%。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和宁波市民政局、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民政部门决定增发2007年我市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同时预发2008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

  据介绍,这次物价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福利院院民。2007年城乡低保对象增发物价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预发2008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90元。以上两项合计,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发放3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10元。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各镇、街道目前已陆续开始这项工作,近期,他们将把这两项补贴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