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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检疫部门:出口食品勿忘过敏源标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2-21 07:43:49

  本报讯(钱帅 冯春鸣王申)检验检疫部门近日向我市出口企业发出提醒,出口食品勿忘过敏源标签。

  据了解,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的发病,不少是由食品中的过敏源引起的。食物过敏问题正在引起世界各国重视,一些发达国家已开始要求在容易引起过敏的食品标签上标明注意过敏源的警示语,并相继制定了有关在食品标签中明示过敏成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日本已将虾、咸鱼子两类水产品列入过敏源强制性标识的范围,另将含有鲍鱼、乌鱼、盐渍鲑鱼子、虾、蟹、大马哈鱼、青花鱼、鱼蛋白胶等原料的食品列入指导性标识的范围。澳大利亚则要求将食品中的过敏源成分明示在对应的食品标签上,哪怕其中的过敏源含量非常少。美国制定了《食品过敏源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源的产品,有关部门将会要求产品召回。欧盟则明确了13类必须予以标注的过敏源,并要对产生过敏的配料给出明确的信息。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近期的抽查表明,我市食品出口厂商在食品添加剂的标注中往往避重就轻,只标注一些普通的原辅料,甚少标注过敏源。据悉,营养标签不规范、特殊食品未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等原因引起的出口食品标签不合格现象在我市有增多之势。去年,有3.65%的出口食品不合格是由食品营养标签不合格引起的。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