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爱红)昨天上午,市民史先生拎着两罐过期奶粉来到本报热线室,反映新一佳超市将过期奶粉上柜出售。
2月13日下午,史先生在鼓楼新一佳超市给1岁的儿子买了两罐雅培金装奶粉,每罐210元。2月17日,史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在给孩子冲奶粉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位于罐底的奶粉保质期竟然是到2008年2月9日。2月18日,史先生拿着电脑小票和过期奶粉到新一佳交涉,并发现店内的货架上还有几罐过期的奶粉,史先生认为超市有责任提供新鲜保质的食品,要求超市对其中一罐已经开罐的奶粉买一赔十。
昨天下午,记者在新一佳超市看到货架上已经没有过期奶粉了,超市店长助理丁先生说,史先生的反映确有其事,如果史先生的孩子因食用奶粉而就医了,超市愿意赔偿医药费,并对史先生进行买一赔一的赔偿。超市在管理中确实出现了问题,没有及时将过期奶粉清理下柜。为此,超市将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海曙区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协确实接到了史先生的投诉电话,考虑到超市的行为是非故意的过错,问题发生后超市方面的态度也比较诚恳,工商部门不对超市做出处罚,但要求超市今后要加强管理。另外,有关法规规定,过期食品买一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