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两起诈骗案如出一辙 求职托人小心骗局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2-21 12:56:47

  本报讯海曙区法院与鄞州区法院最近分别审结了一起跟介绍工作有关的诈骗案。

  年过半百的王某是市区居民,小学文化,没有工作。前两年,他儿子同学的父母听说他在政府机关有熟人,就托他帮忙安排工作。尽管他心里清楚,自己帮不上忙,但见有人求他,自我感觉特别好。当他儿子同学的父母请他吃饭、送他礼物时,他承诺一定帮忙,并趁机先后骗取8.6万元现金和一枚价值9000多元的钻石戒指。去年下半年,发现托他办事不见效,对方将他告发。法院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家住鄞州区横街镇的马某看到有人为找工作到处寻关系,觉得有机可乘。他虚构了鄞州区公安机关招录驾驶员的信息,并伪造了招录通知,找到为儿子工作而着急的毛某,表示可以介绍工作,先后骗取7700元。去年11月,他又虚构了一家制衣公司招用财务人员的信息,找到待业的陈某,骗取财物。鄞州区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曾娇艳厉国智)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