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通讯员祝文权)昨天,余姚法院一审判决黄某、蒙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去年3月,黄某和蒙某从广西宾阳来余姚打工,同住在一个租房内。同年11月30日晚上,蒙某在楼下碰到两个贵州口音的人,不小心碰倒其中一人的自行车,被对方打了一个巴掌。
事后,蒙某向黄某说起此事,并说那两个贵州人挺面熟,就是楼下房客任某的老乡。于是,黄某提议教训任某一下,顺便抢点钱用。
当晚11点半,两人提菜刀到了楼下,踢开任某的房门进入房间,用刀架在他脖子上,威胁他交钱并不得报警。抢得100元后,两人回到租房内睡觉,后因案发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