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郑杰)短短两个多月时间,疯狂抢夺作案20起,盗窃摩托车5辆,涉案价值5万余元。近日,象山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柳某犯抢夺罪和盗窃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柳某原是某事业单位的职工,月收入2000元左 右。2006年,为了尽早和女友完婚,柳某在象山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50多万元。东拼西凑支付了十余万元的首期款后,柳某每月还需支付1900余元的按揭款。起初他尝试周末做兼职,但找不到合适的岗位。一筹莫展的柳某这时把赚钱的希望寄托于赌博,没想到反而把仅有的4万元积蓄输个精光。去年8月至9月间,柳某利用钥匙开锁的方式窃得一辆二轮摩托车,套上假牌照后频频在早上或夜间对单身提包的女性实施飞车抢夺,有时一天作案四起,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辆多次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又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夺罪和盗窃罪,依法应当予以数罪并罚。由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