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去年12月7日以《“隐身股东”要名分》为题报道了原“宁波华联”法人股的实际出资个人要求确认股权的案例,在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不少读者来电感谢晚报及时传递了这条投资者权益在法律上得到保障的新信息,而那些正为“隐身股东”的股权感到困惑的读者则带着关注纷纷向法院作进一步咨询。记者昨天从海曙区法院获悉,首批通过审判途径确认股权的“隐身股东”日前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妥相关手续,拿到流通股了。
经海曙区法院审判,早年以江厦印刷厂名义购买原“宁波华联”法人股的胡女士等三人,在去年年底被确认为现“银泰股份”股东,各自持股的确切数也得以认定,但因江厦印刷厂早已不存在,股票过户登记到三人名下还有些麻烦,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股票过户手续。海曙区法院执行局急当事人所急,在春节之前,先后两次派出法官,与当事人一同赶赴上海,在证券交易所办妥了股票过户手续。据了解,除胡女士等三人外,还有另两人也是早年以江厦印刷厂名义购买原“宁波华联”法人股的市民,也在春节前各自拿到“银泰股份”流通股。承办法官提示,要拿到股票还有一个必须注意的细节,就是当事人本人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这样上海证券交易所才能将法人股转到个人户头上。
据海曙区法院执行局介绍,第二批“隐身股东”的股权确认案20日已启动执行程序。这批申请执行人多达45人,他们是原宁波阿波罗食品公司的员工,早年经公司工会组织,分别出资,以公司名义认购原“宁波华联”法人股,现经法院审判,个人股权得到确认。海曙区法院执行局已安排在下周派法官赴上海证券交易所,为45名申请执行人办妥股票过户手续。被限售的法人股随着股改的完成变为可上市流通了,法人股的实际出资个人应及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院再次提醒相关投资者尽快通过诉讼维权。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张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