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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前一未验收马路被物业当收费停车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2-24 0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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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前的停车场。

  本报讯(记者陈爱红戎美容)小区门前一条未验收的马路成了收费的停车场,车辆一停,小区保安就上前收费,非小区居民每车收费5元,这事发生在江东箕漕街附近的金成云庭小区门口。

  不久前,一位读者给商报写来一封信,信中说:江东金成云庭小区去年10月中旬交付使用,其前新建一条大马路,未正式通车,金成云庭物业管理处利用该路收取停车费,每辆5元,据悉没审批过。每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都在收费。

  非小区居民一律收费停车

  昨天上午,记者驱车前往金成云庭小区,一条已经修好的柏油路由东向西延伸,路修到了小区后没有再向西延伸。路面上停放了30多辆汽车,附近既无停车线也没有收费指示牌,记者将车停在小区外的空地上。这时,一名保安从小区的岗亭走来: “请交停车费5元。”记者询问: “这里没有划停车线,也没有明确的收费牌,为什么要收费啊?”保安说: “又不是只收你一个的,停着的车都交了钱,我们有发票的。”这名保安的胸牌上显示,他是金成云庭的保安,姓王。

  “王师傅,就停一会也要收5元吗,能不能少点?”保安说,只要不是小区的业主,在这条路上停车就要交5元停车费,你看,我手上都是5元的发票。”无奈之下,记者交了5元钱给他,换取了一张定额发票,发票上盖着宁波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为什么只有你们物业公司的印章?”记者对此质疑, “这规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啊?”保安说: “从去年10月底就开始了,反正上面要我们收我们就收,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附近一位车主说,他就在附近上班,每天都在这条马路上停车,因为保安收费给发票,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收费是否合法。

  物业承认未获批准先收费

  为什么物业将小区门前的大马路当成“自留地”经营?记者走进了永成物业金成云庭管理处,物业公司的一名值班人员称不太了解内情。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了管理处的张主任,张主任说,以前那里是围墙围着的,周围的写字楼车很多,车主停车时车窗曾被砸过,应附近居民要求,小区物业从去年12月底开始在门前的大马路上收费看车。

  这里的收费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呢?张主任说,这个收费项目还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但是审批报表已由总公司送有关部门了,审批正在进行之中。

  路还没验收不可能被审批

  没有通过审批就已经开始收费,并且已经收取了几个月,这种行为应该由谁来监管?江东区城管局的赵先生认为,如果要在城市里设立停车场,要由交警和城管部门进行审批,如果收费,还要有物价部门审核。而现在,小区门口的那条路还没有验收,也没有移交给城管部门,收费审批就无从谈起了。

  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小区外的收费停车场要由公安部门审批是否可以做停车场,在得到公安部门批准后物价部门将对收费标准进行审定,然后才能收费。如果该处不在小区规划红线之内,其收费没有经过审批,是不能收费的。物价部门将对该处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物价部门将责令收费者立即停止收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