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房子闲置也应管理 没管好房赔了万余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2-24 08:15:46

  本报讯(记者张贻富通讯员方岚陈晓峰)买了一套二手房一直没入住,因为排水管破裂积水渗到楼下住户家里,近日,慈溪人潘某被判赔偿1万余元。

  去年6月下旬的一场暴雨过后,慈溪人苗某发现他在庵东镇的一套商品房大量进水,电器等损坏。经过排查,是楼上的潘某家排水管破裂,导致潘某室内的积水渗入自己室内。苗某认为,潘某作为房子的主人,应当赔偿他的经济损失1万余元,但遭潘某拒绝,于是告上慈溪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苗某房子的渗水问题的确是由于楼上排水管破裂所致,其损失和潘某房子进水后未尽注意管理义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遂判决潘某赔偿苗某的损失1万余元。

  办案法官提醒说,房主买了房子后即使闲置,也应当经常进行妥善管理并及时维修,否则对相邻方造成财产损失,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