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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交流:关注老小区改造和管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8-02-24 21:11:48

政协委员在提问

  政情交流会现场

  中国宁波网消息(记者朱慧慧)今天下午,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召开政情交流会,市建委、城管、民政、政法委、发改委、公安、电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老小区改造和管理问题与委员们以问答形式展开了面对面的交流。在三个多小时内,共有25位委员及旁听公民提出问题和建议。

  老小区改造后电网没改造

  金慧敏委员提出:老小区改造后电网没改造,不少老小区的车库无电网,自行拉线存在安全隐患;还有一些老小区是房改房,电网从单位拉,无法享用峰谷电的优惠。

  宁波电业局总工程师攀勇答复:针对老小区车棚无电网的情况,可实行直接的一户一表,收费到户,安全隐患将减少,一户一表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用户要承担100元的接户费,在实施过程中效果不是很好;单位建设的集资房和宿舍电网在改造过程中碰到问题,将遵循全部进行一户一表的改造,改造的资金由供电部门、房子的管理单位、用户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进行,据测算总体上市区有将近5000—6000户,供电部门在改造的过程中,希望用户和物业能进行积极配合。

  车棚出租造成治安问题

  汪小萍委员提出:老小区车棚出租造成治安问题市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答复:市政府每年投入100万用于治安设施的补助,针对车棚出租造成的治安问题,将继续加快小区电控防治门的建设、加强对出租房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推进平安小区的建设、强化人防,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制定综合目标治理的考核机制。

  重收费轻服务

  王靖波委员提出:经济发展,改造人居环境放在了重要位置,相比之下,老小区无论在体制上和管理上都难以适应要求,管委会往往“重收费轻服务”,和业主又缺少沟通,将如何改善物业的服务质量。

  市建委副主任陆东晓答复:物业服务企业“重收费轻服务”这已经成为其行业发展的瓶颈。要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就要发挥其协会的作用,发挥区物业办、街道、社区的平台,解决企业与用户间的矛盾,业主委员会反映的问题要通过协调来解决;提高菜单式服务的选择性,每一个社区都应该在社区的醒目位子立公示牌公示;推行阳光财务制度,提高公开度与透明度,物业企业平时也应该加大物业服务的宣传,增加用户主动交费的意识。

  第二轮改造应该提高标准

  旁听公民赵祥炼提出(举了十几次手都没有机会提问赵祥炼将自己提的问题写在了纸上,交由政协交流会的主持人代念),:首轮老小区改造后,第二轮老小区改造是标准否提高,是否直接通天然气。

  市建委主任虞银花答复:在第二轮的改造中能考虑到的尽量一步到位。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