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量迪
住房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缓解住房压力,为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难群体排忧解难,一直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昨天,记者就如何解决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采访了部分市人大代表。
关键要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马卫光代表认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近年来,镇海区先后实施了两轮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困房为重点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降低准入门槛,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在全市率先把廉租房人均面积控制线调整为18平方米以下。持有特困证、低保证、扶助证的家庭还有较高标准补贴,像三人户无房家庭,每月可补贴660元,基本上可在当地租到合适的住房,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每平方米仅2550元,15万平方米房源能确保困难家庭 “应保尽保”。最近,镇海区又制定了三年住房保障规划,将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000户次,再建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以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马卫光代表表示,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住有所居”,是政府部门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将住房保障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体,让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加强转制企业自建房管理
鲁连洁代表认为,近几年来,国有、集体企业完成转制后,这些企业的自建房已形成了一个个 “企业社区”,如孔浦一村社区就是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的宿舍区。由于这些企业自建房建造年代已久,现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同时原有 “企业社区”基础设施较差,没有配套的社区用房及文化、老年活动中心等活动场地,而且也没有物业管理等,因此须切实加强转制企业自建房的管理工作。
鲁连洁代表建议:一、结合全市非成套房改造,拆迁改造老企业单位自建房中的部分非成套房,同时通盘考虑公共绿化、老年活动设施等配套设施。二、分期分批将单位自建房中的成套房列入全市老小区整治计划,力争3年至5年内完成。三、在住房维修资金使用上出台可操作性的政策,以便于利用这部分资金维修单位自建房。四、帮助单位自建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在政策上给予接管单位自建房的物业公司必要的扶持,以吸引物业公司接管单位自建房。
让困难家庭共享发展成果
彭朱刚代表认为,住房保障工作应以关注民生、利民、便民为原则,以廉租住房管理、普通限价商品房销售以及住房解困改造为主线,以扩面和住房保障新政为抓手,建立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这样才能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彭朱刚代表表示,海曙区今年将在建立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区住房保障中心,编制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廉租住房管理的配套政策,全面启动廉租住房 “提标扩面”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直管公有住房以及收购、改建、新建等方式,多渠道落实廉租住房房源,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结构。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不断拓宽工作视野,将非成套房改造、老小区整治纳入到住房保障总体范畴。根据市里统一部署,海曙已计划对鄞奉路二期、月湖西区、厂堂街等地块实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