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碧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由于这部法律涉及到劳动者与企业的切身利益,因而牵动了众人的心,自然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
经过深入调查,吴秀华委员提交了《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指出目前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有着片面的理解,认为劳动合同法是单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加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影响了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力。并且,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着误解,把其等同于“铁饭碗”,是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自主权,又倒退到计划经济“固定工”时代。为规避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合同的法律义务,有的甚至采取了一些不恰当的做法。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宣传。
在本次会议上,张松茂委员也提交了《关于加大劳动合同法推进力度》的提案,认为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加大宣传指导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全面正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要让企业经营者懂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加大劳动者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权益保护的条款。要大力宣传企业守法不会增加用工成本,促使企业改变经营理念,规范管理,切实履行各项社会责任,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作为来自经济界的政协委员,王诒敏对劳动合同法在贯彻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有着更深切的了解,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创建和谐企业将带来重要影响,当前首先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不仅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推进劳动合同法中有所作为,政协也应参与其中,为构建和谐企业发挥应有作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下基层调研的方式,及时掌握劳动合同法在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搞好宣传引导,调动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双方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