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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家近期有望推出“无理由退货”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2-26 12:54:41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我市工商部门以及相关商家证实,今年“3·15”期间,我市部分商品流通领域将可能出台全新的“无理由退货”制度。这是工商部门在推行商品准入工程之后,为进一步服务广大消费者,倡导部分商家共同推行的一项新便民举措。届时,消费者进入部分商家购物后,觉得不喜欢,就可找商家“无理由退货”。

  据透露,即将推出的“无理由退货”制度可能先在天一商圈附近的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内施行。考虑到可操作性,该制度对商品的范围、可“无理由退货”的时间、退款的方式等都将有较为详细的细则规定。

  “食品、烟酒、珠宝等将不包含在此次‘无理由退货’范围以内。”一家大型商场的有关负责人称。记者从另外几家商场相关负责人处证实,由于事关消费安全和可能发生病菌感染等因素,食品将不会包含在此次“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内。此次“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可能以服饰、箱包等为主。

  “‘无理由退货’其实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如退货商品必须保证不影响商家第二次销售。”有关人士认为,由于涉及因素繁多,届时公布出来的“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将会非常细致。某商家的有关负责人甚至认为,由于考虑到不同的情况,不同商家可“无理由退货”的时间也可能是不一样的。

  据记者了解,对于“无理由退货”这一举措,宁波并非是第一个“吃螃蟹者”。早在去年,上海、杭州等城市已着手尝试“无理由退货”。去年下半年,杭州西湖景区就已有近百家商场、特产店联合“无理由退货”,向广大消费者承诺,其所卖的主要商品如茶叶、珍珠、丝绸品等都可以“无理由退货”。

  另据报道,由于认为杭州推行的“无理由退货”效果较好,浙江省工商部门表示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进行推广。

  另外,记者采访时注意到,对于即将出台的“无理由退货”,社会各界对此反应不一。消费者普遍认为,这一全新举措将为消费者带来实惠,而个别商家则对此表示了担忧。“‘无理由退货’是好事,但我们还是担心有个别顾客会借此恶意退货。”在记者采访中,一名商界人士这样坦言。

  有关人士指出, “无理由退货”在我市推出后,真正效果如何将有待观察。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好像是一块试金石,不但考验商家的诚信,也将考验宁波消费者的诚信。”(记者周立明通讯员狄淑波)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