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谢定飞建议:加快建立渔民养老保障制度。根据渔民的实际情况,对16周岁以上的渔民,可采取“低标准缴费”的保险办法,由个人按年度缴费,政府财政给予补助,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金。对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渔民,可参照失地老年农民养老保险的过渡性办法,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市政府可出台全市统一的渔民养老保障政策,由各地统筹。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设立渔民养老保障基金,补贴给各地,使渔民养老制度早日实施。
背景:在宁波逐步建立“全民社保”的背景下,渔民养老保障目前还是个盲点。近年来,随着海洋渔业资源的衰退、作业渔场的缩小和柴油等成本价格的快速上涨,渔民用于发展渔业生产的投入加大,但收入增长停滞,自我保障能力削弱,渔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十分强烈。同时,由于渔民没有土地,不能像失地农民那样在土地征用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社保,政府应加大对建立渔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渔民老有所养。 (记者王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