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市人大代表专题审议会议侧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2-27 07:08:02

  编者按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惠及全市人民全面小康的大局,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自然也是人大代表热切关注的话题。市长毛光烈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坚持城乡联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今年九方面工作的第一点,体现了对“三农”工作的重视。昨天,一些人大代表畅谈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对策和建议,现摘录部分代表的精彩发言。规划建设要有新格局

  市人大代表、市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处长周昌林认为:城镇化作为重要途径和载体,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市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发展水平相对偏低、发展不平衡、建设与管理相对滞后等问题。

  他建议:当前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农村城镇化的合理布局问题、城镇功能的分区问题和城镇产业发展规划问题。城镇规划必须从宁波实际出发,努力创建经济高效、资源节约、布局紧凑、社会和谐的新格局,促进城镇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性转变,要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

  市人大代表、鄞州区五乡镇党委书记李秀萍认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龙头工程”,也是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为有效推进这项工程,当前,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在土地、规划、财政投入和规费减免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二是要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新村建设项目要简化手续,要设立专家库,进行指导服务,各部门还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统一部署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力支持。三是要实现公共设施尽快向农村覆盖,实现城乡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提高基础设施的网络化程度和综合服务功能,让农民真正享受到都市化生活。

  加快“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

  市人大代表、江东区福明街道党工委书记唐海华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战略,扎实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步伐不断加快。但今后改造任务还相当艰巨。以江东区为例,现在农用土地所剩不多,土地资源极为稀缺, “城中村”改造资金难以自求平衡,区级财力负担过重。加上“城中村”改造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功能规划、土地指标、资金周转、项目运作等方方面面,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在推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存在土地、资金平衡难,征地拆迁推进难,发展留用地落实难。

  他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切实解决改造过程中的各类矛盾,指导帮助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策,破解瓶颈制约。重点是千方百计统筹平衡好改造资金和土地,只有跳出“城中村”范围,站在市域、区域的高度,实行跨区域的大资金平衡、大土地平衡,在土地出让和相关配套政策上给予倾斜,才能走出新路子。二是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重点要超前谋划并切实建好安置房。三是加强服务,形成推进合力。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落实“南统筹”战略,加快南部地区新农村建设

  市人大代表、宁海县强蛟镇副镇长龚慧认为:由于自然、历史和现实等原因,南部(奉化、宁海、象山)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差,同北部(余姚、慈溪)地区和全市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她建议: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建立名优水产养殖基地,打造南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建议市有关部门牵头在国内外大中城市设立宁波绿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二、加快现代商贸和旅游业发展。打造宁波市民休闲的后花园和上海以及长三角城市居民观光、休闲、疗养、度假等为一体的现代海湾旅游胜地。三、加大对中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四、采取多种政策手段,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集聚。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六、建立生态资源补偿机制。七、市财政要加大对南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市人大代表、奉化市西坞街道金峨村党支部书记周康健认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很多,但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农民主体作用还未真正发挥。二是农民体现了减负,但村级却在增负。三是新农村建设的标准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他建议:一、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建设的规划,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规划支持。二、给予有建设条件的村一定的土地置换和留转指标,以推进村庄建设。三、对实施的村,要给予财力支持和人力帮助。整治近郊地区违章建筑市人大代表、江北区慈城镇党委书记费伟华提出:由于经济利益驱使、农民建房难、农民收入增长跟不上商品房涨价等原因,近郊地区违章建筑呈现“多、快、乱”的特征。

  他建议: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一方面要对违章建筑开展整治活动,尽快制止乱搭乱建行为;另一方面要妥善安排,给确需建房、租房的对象提供出路。具体建议,一、统筹安排农民住房。千方百计地安排好近郊农民住宅用地,妥善解决住房困难农民的宅基地问题。同时,要降低农民住宅用地成本,减少或返回对农民住宅用地的收费,增加政府或村集体对农民住宅公共设施投入。条件成熟时,可参照城市居民政策,为低收入农民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二、加快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点。三、积极开展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四、落实村级组织管理责任。五、完善拆迁政策。

  推进农业产业化基地又好又快发展

  市人大代表、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主任郑金土提出:农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走规模化、组织化之路。全市2006年、2007年分别实施了20个、21个市级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第三批23个项目已完成申报,正在审定之中。在已经实施的41个农业产业化基地项目中,绝大多数建设单位科技力量较弱,建设内容科技含量较低,并缺乏足够的科技经费保障。

  他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基地管理机制,科学有序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基地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具体建议,一、推行项目协作制度。项目申请单位科技力量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应与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合作,共同申报实施。二、完善项目评价体系。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具有农业产业化基地相关的专业背景,并应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规划设计的编制。三、增加科技投入。以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研究、技术开发、培训等为主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经费,应建立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度,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为首席专家,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环节把关。体制机制要有新突破

  市人大代表、余姚市兰江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森苗认为:当前存在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性因素:一是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问题,二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公共服务覆盖进城农民问题,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问题。同时存在工作机制性问题:一是统筹发展理念已经突破,但改革的整体设计、整合力量推进仍然脱节;二是改革原则已经突破,但操作实施仍然脱节;三是理论层面已经突破,但具体实践仍然脱节;四是政策层面已经突破,但管理落实仍然脱节。

  他建议: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为主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眼改善和发展农村民生,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公共服务体系、社会治理机制“三位一体”的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当前,可在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民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土地征用征收、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小城镇建设的改革创新、村庄规划建设的机制创新、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就业和创业等10个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和试点突破。

  市人大代表、余姚三七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姣俐认为:近几年来,乡镇政府的职能已经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经济服务转变,但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职权利不对等、机构设置不完全到位,乡镇财政压力大,优秀人才紧缺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她建议:一是要提高乡镇政府履行管理职责的能力和积极性,使其真正成为落实以城带乡战略的联结点和政策“抓手”;二是要加大“三农”资金的发放力度,加大对欠发达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三是要优化农村工作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完善乡镇干部管理制度,为吸引优秀农村工作者提供保障,同时要多渠道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工作。

  市人大代表、镇海庄市街道联兴村党总支书记庄德章认为: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但目前这一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存在不足。

  他建议:市政府强化改革的力度,由各县(市)区每年确定一批改革实施村,推进这项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快村集体增收减负改革,一方面通过精简村干部职数、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考核和考评等手段减少支出;另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支付力度,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和村企结对等手段增加收入。

  在谈到村干部任用制度时,庄德章代表建议要充分利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契机,实行决策、管理、监督的权责分离,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担任一定的管理服务工作,通过提高待遇等手段,吸引人才到村里任职。

  市人大代表、慈溪龙山镇西门外村党总支书记陆永康建议: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尊重一线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真正做到“多予、少取、放活”,要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建议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政府部门人员要下到农村与基层干部共同商议、办理有关事宜。另外,要加大对新农村有关要素配置的倾斜,尽量减免有关规费。

  周昌林建议:要探索新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化制度,完善土地流转和征地补偿制度,充分保证农民的土地收益权;要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的城乡差距;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包括外来员工社保全覆盖的目标。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