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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首次统一标准
稿源: 浙江在线  | 2008-02-27 11:12:50

  浙江在线宁波2月25日讯(记者吴晓鹏通讯员陈浩)各中小学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40集体到校、不得早于8:00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严禁节假日集中文化课补习、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严格规范学科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量……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促使青少年学生真正做到“勤奋学习、愉快生活、全面发展”, 2 月25日,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率先在全市出台素质教育实施意见,对上学时间、课程设置、作业、考试、补课、招生等方面进行改革,给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们“减负”,把快乐和时间还给他们。

  据了解,新推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量化的“减负”统一标准:各中小学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40集体到校,不得早于8:00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活动时间不超过7小时。离校时间小学生原则上应在16: 00前,中学生必须在17: 20之前清校(夏令时间17: 30)。

  江东区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认为,素质教育《实施意见》的实行,取决于教育观念和思想的变化,学生“减负”了,家长们不要让孩子去上各类补习班、学习班。为加强监督,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负”的监督体系,通过学校督导评估、教学常规检查和开通“减负热线”等举措,切实加强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人和学校,要依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于江东区教育局的这项做法,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学生家长,他们表示,学生课业负担减轻了,作业少了,孩子可以尝试做很多他们感兴趣的事,这对孩子的身心都有好处。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