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晚报上周末,市民葛女士到世纪锦秋小区找一熟人,但被保安拦住了,原因是:按照小区物业规定,非本小区住户不得擅自进入,而葛女士既没带身份证,也提供不了熟人的确切住址及联系电话,双方因此起了冲突。
当时,葛女士推着自行车到世纪锦秋小区找一位一年多没联系的朋友,在小区门口被保安拦住了。保安询问她要找的朋友的住址,葛女士称因失去联系时间较长,只记得大概位置,不知道确切地址。保安又让葛女士提供其朋友的电话,葛女士还是没办法提供。碰巧的是,当保安提出要查看葛女士的身份证时,葛女士也没有随身携带。保安以小区规定非本小区住户不得随便进入为由,拒绝葛女士进入小区。
而葛女士认为,外来人员在该小区从事非法行为而被拒绝进入是合情合理的,但她来看望一位朋友,是一种正常行为,没有理由不让她进去,双方因此起了冲突。双方争执了十几分钟后,葛女士不得不推着自行车悻悻离去。
昨天,记者致电世纪锦秋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确有规定,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小区,这是对小区住户负责。而据一名当时在场的人士介绍,小区住户经常受一些上门推销者的骚扰,当时葛女士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从穿着上看,保安可能怀疑她有上门推销的嫌疑,而她既没带身份证,也不能提供其朋友的住址和电话,所以就“公事公办”了。
就此,该小区一名姓陈的住户认为,如今小区偷窃事件时有发生、上门推销人员增多,这跟保安不认真查询进出人员有关,世纪锦秋保安的上述举动是对住户负责任的表现。
而另一名姓朱的市民则有不同看法。保安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事无可厚非,但规定不可能针对每一件突发事情,在这件事情上,保安是否可以陪同葛女士一同进入小区寻找熟人,这样既满足了葛女士的要求,也能保障小区安全。(记者徐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