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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2-28 06:50:18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宁波大剧院举行。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执行主席张金康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还有李明高、寿永年、陈利幸、王永康、洪嘉祥、戎雪海、林静国、周江勇、陈奕君、暨军民、周学锋、郭华巍、陆永康、金艳婷、崔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2007年是本届人大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郑杰民在报告中指出,2008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的部署,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大力实施创业创新,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剑巍向大会报告了法院工作。他说,去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08年全市法院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依法加强审判工作,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审判权的正确行使;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法院健康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长华向大会报告了检察工作。他说,去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检察创新,不断强化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