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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三类货物通关可 “集中申报”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2-28 07:24:31

  本报讯(记者范萌 通讯员冯江申)记者昨日从宁波海关了解到,从2008年5月1日起,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等时效性较强的货物,危险品或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公路口岸进出境的保税货物等三类货物可以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

  据介绍,该通关方式下,在海关进行备案且提供适当担保的资信良好企业,可以先以清单方式简单申报进出口货物,然后汇总一个月内所有的进出口货物,合并成一个报关单正式申报。宁波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如要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模式,可及时向当地海关咨询并在5月1日前办理备案和担保手续。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