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网独家
宁波城市排水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稿源:  | 2008-02-28 10:22:3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巍 通讯员王芳 盛一冰)3月1日起,《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从此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近年来,我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随着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和处理率不断提高,我市城市排水管理的环境、对象、内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在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缺乏健全的法律依据,排水行业主管部门难以实现有效全面管理,出现了很多不规范排水和危害排水设施的行为,如私接、乱接城市排水管道,造成部分区域管网雨污不分;排水管网混乱,管网布局不尽合理;一些严重超标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给泵站、管网、污水厂的安全运行带来安全隐患;在建设过程中破坏排水管道、任意在排水管道上方搭建构筑物、压占排水管道等;还有部分设施养护责任不清。此外,我市水资源日渐紧缺,开发和利用再生水已经成为缓解用水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要求,到“十一五”末,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应达到20%。所以,要解决城市排水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一部切合宁波实际的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已是当务之急。

  2006年,《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列为我市人大法规论证调研项目后,市城管局就成立了调研起草小组,并展开了前期的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2006年12月,市城管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初稿。2007年初,市城管局向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征求了对《条例》初稿的意见,经修改后形成《条例》送审稿并于5月份上报给市政府。去年5月底,《条例》送审稿在宁波市人民政府网、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去年6月,市政府法制办赴江东、象山、奉化、慈溪等地征求了基层相关部门和部分排水户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又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后,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形成了《条例》草案。去年7月,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条例》草案。去年10月26日,《条例》经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去年12月27日,《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并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城市排水设施达到可接入要求的,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排放去向的外,排水户应当将污水接入城市排水设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自然环境。城市排水实行许可证制度,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排水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区域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的,或擅自改动城市排水设施位置或改变排水流向的,由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罚款;对未将污水接入城市排水设施而直接排入自然环境的排水户,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罚款;对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罚款;未按城市排水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水的排水户,也将受到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此外,《条例》还鼓励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再生水供水区域内再生水水质符合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绿化、环境卫生、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市政设施用水;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工艺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其他适宜使用再生水的。

  与此同时,《条例》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水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占压、堵塞、损坏城市排水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在排水、再生水利用管网覆盖面上植树、打桩、埋设线杆及其他标志物、挖坑取土;在城市排水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妨碍维修的设施;向城市排水管道倾倒垃圾、施工泥浆、粪便等废弃物;向城市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

  相关链接:中心城区排水行业现状据介绍,宁波中心城区三江片、北仑片都建立了以雨、污分流制为主的排水体系,镇海片仍以雨、污合流制为主。

  到2007年底,宁波中心城区排水管道主干管总长已超过1400多公里。管网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按管网大小和所附的道路管理权属划分市、区二级管理模式;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等区的管网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管理。中心城区拥有排水泵站有59座,按所在区域实行类似管理,其中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泵站运营分公司管理的泵站有45座。

  目前,宁波中心城区已经运行(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共有7个: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北仑小港污水处理厂、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镇海后海塘污水处理厂、大榭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总能力为68万立方米。宁波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还有江南污水处理厂、鄞西污水处理厂等2座。

  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是迄今为止宁波市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污水处理厂。为消除臭味,改善厂区及周边环境,该厂在生化池、进水泵房、细格栅等处安装了除臭系统,生化池的生物土壤除臭系统开创了宁波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先导;宁波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也在2007年增设了除臭除味系统。市排水公司积极加强科技投入与应用,新建了部分泵站的除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及泵站的变频节电系统,进一步提高了运营管理水平。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