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共701件,经审查立案659件。其中,委员提案588件,集体提案71件。提案分别送交88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03件,占办理总数的30.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54件,占53.7%;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80件,占12.1%;留作参考的22件,占3.4%,承办单位及时向提案者作了说明。提案者对614件提案的办理情况作了反馈,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96.4%。
政协提案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面向全局,着眼发展,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许多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得到了体现。
有关经济、科技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提案155件,占总数的23.5%。根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实施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等提案的有关建议,结合市级部门的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先后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创新型城市等工作中作了部署。针对宁波港集疏运网络体系建设的提案,市交通局会同市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宁波———舟山港综合集疏运网络规划研究,积极争取省有关方面支持,加大了港口集疏运网络体系建设的投入。推进梅山岛开发开放、加快余慈区域发展、实行南三县区域统筹等建议,市级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实施之中。按照提案建议,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开展利用表土剥离保护农田的试点工作。推进农民集中建房、完善村企结对共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扶持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等提案,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文件吸纳。
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提案173件,占总数的26.3%。扩大廉租房覆盖面的提案,是事关民生的重点提案。市政府相继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3个配套文件,将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城管局、工商局等部门和六个城区,吸纳开展城市空间安全检查与整治的提案的建议,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着手制订《宁波市幕墙玻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公交优先的提案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市政府及时实施了公交综合改革方案,加大了公交场站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了财政补贴补偿机制,推行了新的公交IC卡,受到了市民的欢迎。针对提案反映的餐厨垃圾处理和住宅区饮食业污染排放整治问题,市城管局制定了《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环保局出台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加大了处置力度。关于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非成套房和旧村改造、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数字城管、开展城区内河整治、城乡环境整治等提案,都列入了市建委、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中。
有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提案132件,占总数的20%。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提案,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市政府出台的《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充分吸纳了委员的有关建议,不久将正式实施。关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改良中小学生中餐的提案,被列为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提案,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得到了委员们的赞扬。提案提出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扶持民工子弟学校、启动建设宁波研究生园等建议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针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充分吸纳了提案建议,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全市现有23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关于整治医疗广告、规范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设公共文化景观、非经营性文体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提案,在有关部门的工作中得到了落实。
有关社会保障、政法、统战及其它方面提案199件,占总数的30.2%。我市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市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的提案,从实际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适应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医疗救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制度。城区文明养犬问题,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市公安局等部门采纳了提案的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提案,群众翘首以待。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方案,充分吸纳了提案中的建议,扩大了社会覆盖面,将困难群众纳入制度框架之内。市民政局吸纳委员关于帮扶困难群众的建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应对消费品价格上涨的动态补贴机制,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此外,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盗窃电力设施犯罪等提案建议,都被市级有关部门采纳。
政协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与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办理实效。据统计,政协提案被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和基本采纳的占80.13%。提案在促进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我市实施“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加快建设“平安宁波”、 “文化大市”和“法治宁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行政协职能、发挥委员作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把提案工作创新作为政协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坚持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和注重实效上下功夫。
强化服务引导,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提案质量。发挥提案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一是创新知情方式,拓宽提案渠道。在继续抓好政情通报会、提案知识培训、编发提案参考资料、召开提案征集座谈会和组织委员调研视察等工作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拓宽市民参与提案工作渠道,创新委员知情方式。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协联系互动,将反映意见集中、参考价值较高、超越县(市)区职责范围的县(市)区优质提案转化为市政协提案。二是严把立案审查关,认真交办提案。强化对提案的逐项审查和立案把关,及时提出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配合做好集中交办工作。选择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的52件重要提案进行摘编,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阅批督办。三是强化协调沟通,促进提案办理。加强与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联系,走访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承办大户,做好“提”、 “办”双方的沟通协调工作,提案办理面商率达到95.8%,促进了提案办理的落实。四是拓展宣传途径,扩大提案影响。组织编播《百姓事无小事》、 《扩大廉租房覆盖面》等《政协视点》节目9期,在《人民政协报》、 《联谊报》及市内新闻媒体上发表和播放有关稿件230多篇。进一步加大“网上办提案”工作力度。积极将提案反映的需要国家、省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转化为向全国政协、省政协报送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
提升办理层次,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围绕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加大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一是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重点提案督办实效。扩大廉租房覆盖面等6件重点提案确定以后,及时与市政府督办部门协商落实督办计划和工作方案,在主席会议和副主席分工督办的基础上,建立专委会协助督办重点提案机制,通过召开办理协商会、开展视察调研等形式,确保重点提案办理质量,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发挥承办单位的关键作用,促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全过程的督促协调,协助承办单位做好同类提案的并案办理,采用登门走访、视察调研、现场办理等形式,推动提案分层次办理。各承办单位建立完善了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加大了工作力度,提高了提案的办理实效。三是对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和“回头看”,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的联系,组织部分委员对办理重要提案承诺的落实事项进行“回头看”。做好对提案办理意见的收集、反馈,促进“不满意”提案的再办理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一是规范运作,形成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省政协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提案工作实践,制订了《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为提高提案工作水平提供指导。二是注重传承创新,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经验。结合传达贯彻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第八次研讨会和全省提案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政协提案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任务。三是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办理提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健全重点提案督办机制,推行与县(市)区提案互动联办制度。进一步完善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提高提案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共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反映时代特征、政协特色、宁波特点的政协提案工作新路子,努力把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强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提案质量。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提案组织工作,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丰富提案征集方式,增强提案者责任意识,改进立案方法,为出精品提案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党派、团体、界别、政协专委会集体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拓展优质提案来源。注重提案与政协大会发言材料、专委会调研报告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相互转化,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参与面,提升提案的质量和整体水平。
加强服务协调,切实增强办理实效。把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重要目标,搞好提案工作全过程的服务。完善提案选题、审查立案、交办督办、答复落实、宣传报道等制度,探索提案办理跟踪反馈、重点提案督办等机制,把提案办理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督办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提案督办工作力度。开展办结的提案“回头看”和不满意提案的再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实效。
加强制度创新,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贯彻落实《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办理提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优秀提案、提案优秀承办件评选表彰等制度,强化激励考核机制。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党派、团体、界别、政协各专委会和政协委员参与提案工作的机制。开发和完善提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提案工作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管理科学化,进一步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合力。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提案工作部门的协调、服务功能,做好与各党派、团体、界别、政协专委会和政协委员的协商沟通以及服务工作。加强与县(市)区政协办理重点提案的协调互动,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坚持统筹兼顾,将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专题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提案工作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