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昨天,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正式挂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同时宣告成立。这标志着全国首个医疗纠纷调处办法《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今日起正式实施。
设在中山西路898号的理赔处理中心由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人保、太保、中华联合及大地保险公司)设立,负责处理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处理与理赔事宜。中心配备具有临床医学、药学、卫生法学和保险等专业资质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聘任相关医学和法律专家组建专家库,为医疗争议的调查、评估和协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今后还将在全大市设立分中心,方便医疗纠纷处理与理赔。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到医疗纠纷解决中,为医院和患者搭建了一个公正的协商沟通平台,为医患双方化解矛盾增添了一条新的途径。今后,当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调委会申请调解。符合受理条件的,调委会将及时受理。调解遵循自愿、平等、合法与公开、公平原则。调委会应当自受理调解开始之日起1个月内调结。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