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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武警战士的歹徒一审被判死刑
稿源:  | 2008-03-01 08: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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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上午,江北消防大队在该区吉波英语幼儿园举办了灭火逃生演习,100多名年龄在2至6岁的小朋友体验疏散逃生、穿战斗服、灭油桶火等项目。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通讯员吴张军丁林阳)本版去年9月15日曾刊登了海警二支队武警战士詹忠义,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歹徒杀害的报道。昨天下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宣判,杀害詹忠义的被告人路祖喜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任敏勤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9月11日晚7时40分许,驻地在北仑小港的海警二支队下属的上虞盖北边防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该镇附近一个叫联合村的地方有拉客卖淫情况。派出所接报后,即派边防武警战士詹忠义等三人赶赴现场处警。当晚8时许,詹忠义在处警时,发现被告人任敏勤有拉客卖淫嫌疑,即表明身份,要求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遭对方拒绝。任敏勤的同居男友路祖喜闻讯赶至,在明知警方正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仍对詹忠义进行阻扰和推打,并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詹忠义的上腹部猛刺一刀。之后,路祖喜和任敏勤一起逃至广东省从化市,任敏勤借用他人身份证帮助路祖喜在当地居住和务工。同年9月19日和20日,路祖喜、任敏勤分别在从化市纬宏纺织有限公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武警战士詹忠义因开放性心脏、肝脏损伤大出血休克,经抢救无效于当晚不幸牺牲。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祖喜为帮助女友任敏勤逃避警方的调查,竟持刀刺死正在执行公务的边防武警战士,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行凶手段残忍,应依法严惩;被告人任敏勤明知路祖喜杀害了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务人员,仍为路祖喜逃匿提供资金及帮助其藏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