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好端端地到桑拿中心去洗个澡,不料却遭遇玻璃门突然爆裂,脚被玻璃砸伤。前天,江东新河工商所12315调解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最终消费者获赔2000元。
据了解,受伤的消费者姓江,奉化人。2月23日下午5点左右,他和朋友一起到江东一家大型桑拿洗浴中心洗浴,他进桑拿房不到15分钟,突然一声巨响,玻璃门爆裂,一块碎玻璃直接砸中江先生脚,鲜血直流。后在洗浴中心负责人和江先生朋友的护送下,在鄞州人民医院缝了五针,医生说还得休息20天。
开始时,桑拿洗浴中心只同意一次性赔偿江先生1000元,对此江先生觉得不能接受,于是向工商12315求助。江东新河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受理此事后,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最终认为,在此事故中,桑拿洗浴中心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应是造成江先生脚受伤的主要原因。
根据《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桑拿洗浴中心应该负起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理应赔偿消费者江先生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桑拿洗浴中心同意一次性赔偿江先生2000元,江先生对此也表示接受。(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戴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