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祝文权 马江领 记者杨绪忠)日前,余姚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安眠药抢劫财物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5000元;另一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办案法官介绍,今年春节前夕,在余姚某酒吧工作的妙龄女子陈某由于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将所挣的全年工资花得精光。看着别人高高兴兴地回家过春节,心情十分郁闷。这时候正好有个客人打电话邀请她去吃饭。想起这个杨姓客人平日出手大方,而且对自己很有好感,陈某心一动,就欣然赴约。
在赴约时,陈某带上了自己的小姐妹刘某。杨某看到两人后十分高兴,和她们一起唱歌、吃饭,晚上留宿她们在一个房间内过夜。第二天上午,陈某和刘某起床后,发现杨某还在熟睡,两人商量后决定等杨某醒来后,在他喝的咖啡内放入安眠药将其迷倒,然后再将他随身携带的所有财物拿走。作案过程十分顺利,两人 “迷倒”杨某后,共抢得杨某随身所带现金2万多元。分赃之后,两人各自逃回家中过年。
案发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安眠药致人熟睡的方法,劫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