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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有望一定范围内实施消保委先行赔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3-07 12:19:39

  中国宁波网讯昨天,市消保委称,去年,我市各消费维权机构共为广大消费者挽回了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市消保委另外还表示,2008年,我市有望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消保委先行赔偿制度。 

  统计资料显示,去年,我市各级消保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73件,解决率达到98%,为消费者挽回832.1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作为消保委委员单位的工商部门去年受理和处理了13206件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1577.9万元经济损失;市物价局受理了315件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67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市交通局受理了7064件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790.76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透露,今年消保委将向市政府建议制订《宁波市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希望可以进一步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相关单位都有责任及时为广大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据记者了解,我市消保委已初步确定今年监督重点:商品类为食品、药品、保健品,服务类为餐饮、旅游、医疗、快递、维修等。针对这些商品和服务,市消保委今年要开展一系列的消费调查和产品质量比较试验。(记者周立明通讯员葛荣国)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