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崔小明龚哲明)家住史家社区的王大爷将5万元养老钱放在银行里存了定期。去年一年,银行利息虽6次调高,但他的存款收益却没有增加多少,他感到非常苦恼。王大爷等千千万万储户的苦恼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主席王卓辉的关注。昨天,他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在进入新一轮加息周期的大背景下,为维护广大储户的实际利益,银行应对定期储蓄存款恢复实行分段计息。
6次加息,为何王大爷的存款收益却没有增加呢?据了解,现行《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王卓辉委员分析认为,1993年起实施的《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显然不合时宜。首先,这一规定影响储户的利息收益。央行加息后储户的定期储蓄存款只有办理转存手续才能增加储蓄利息。但是,原是整存整取的利率,转存后前一段的存期就变成活期利率,6次加息使储户收益大打折扣。其次,多次转存严重扰民。每次加息后,各银行都会出现集中转存的高峰。众多储户深受排长队之苦,每次转存少则几十分钟,多则数小时。而银行工作人员忙于反复填写转存账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此外,加息后储户的贷款利率会按贷款时的约定自动调升,而储户的定期存款如不转存利率就不会自动调整,这有失公平。
王卓辉委员说,在《储蓄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我国执行的是分段计息政策,而且存款利率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降息时原存款仍维持原利率不变,加息时对原存款分段计息,前一段执行原利率,后一段执行新利率。这一政策深受欢迎。
为此,王卓辉委员建议,为体现银行利率政策的公平合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应修改为:“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利率提高时,按不同利率的实际存款期实行分段计息;利息降低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以免除储户办理转存手续之苦,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