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下午或者午夜是电视节目收视低谷,市民打开电视总能看到不少频道在播出各类电视购物节目,卖手机、卖相机、卖手表等等。读者张先生近日通过这种节目买来一部手机,然而他收到手机后发觉,好几样配件根本不能用,他向对方提出退货,对方却违背承诺,始终不肯。前天,张先生向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张先生说,最近一段时间老是在电视上看到卖手机的节目,主持人不但说他们的手机质量好,而且售后服务十分周到,承诺7天内不满意包退。当时他看中了一款手机,大屏幕,能手写,还能放音乐,看电影,功能比市面上三四千元的手机还多,价格只要一千元出头。认真看了节目,他拨通了购买电话,并在几天后顺利收到了手机。
拿到手机后,张先生却发现手机内置的蓝牙功能无法用,用充电器充电时手机居然没反应。在试用了2天后,他实在无法忍受众多问题,决定退货。可等他打电话过去时,对方却坚决表示不能退,只能换。张先生说,新买来的手机问题怎么多,已经让他对这种手机很失望了,要是再换来一个不好的,难道还让他去调换?
因为当初只是通过电话购买,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公司,只知道手机是从上海发过来的,张先生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才好。记者随后也打了购买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海曙区灵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由电视购物引起的消费纠纷,他们也遇到过几起,一般情况下,遇到这种问题,市民应该先确定这个电视购物的公司在何地,然后找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反映,这样处理起来会比较快。像张先生这样,如果确定是上海的公司在卖手机,就应该先向上海的12315热线反映,由他们协调解决。
记者了解到,这几年来,电视购物节目蓬勃兴起,手机、手表、收藏品、居家用品等纷纷走上荧屏,因为比较直观,吸引了不少群众参与。从一方面来说,只要打个电话就能买到东西,确实是方便了一些群众购物,但从另一角度来说,因为双方没有见面,只是通过电话联系,很容易在购买过程中出现纠纷。市消保委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要进行电视购物,消费者一定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以免被骗或是产生消费纠纷。(记者 朱尉 通讯员 卢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