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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处理难度大 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3-13 02:22:5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 燕 通讯员李莉 董潇)消费者王女士日前向江东新河工商所投诉称,她通过宁波某网站在一家名为 “婴乐园”的婴儿用品商店为宝宝订购了总价为504元的奶粉、尿不湿等商品,付了款后却迟迟不见对方送货。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网址,工商人员登录后发现,这家 “婴乐园”自称位于百丈路12号的嘉汇国贸写字楼五楼,通过网络销售婴幼儿用品。但工商人员找到该写字楼时,却发现那是一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进出口公司,与 “婴乐园”毫不相干,该公司负责人也称,已多次接到消费者对 “婴乐园”的投诉。

  像 “婴乐园”这种利用他人公司地址 “借壳上市”的网络商店,正在成为网络购物纠纷的症结之一。网络购物这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在年轻人中炙手可热,但由于网络购物依赖于互联网上的文字和图像,产品实际效果往往与所宣传的不符;部分商家采取低价诱惑的手段推销二手货或残次品;再加上由于异地交易,消费者权益受损后很难找到卖家,使网上售出的商品很难享受到令人满意的售后服务。仅去年一年,我市工商12315中心就接到关于网络购物的投诉超过200起。

  作为新兴购物方式,网络购物与传统的当面交易商业模式截然不同,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监管尚未完善,这使网上交易所引起的消费纠纷面临法律法规的盲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规,网络购物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同样 “缺位”。对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 《民法通则》、 《合同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但大多可操作性不强,远不能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同时,网络购物不是当面交易,使不法商家以次充好销售假货有了可钻的“空子”。眼下大多数消费者上网购物都是通过图片资料、网上广告选择商品,无法看到实物,极易出现问题。此外,网络商店的进入门槛越降越低,网上店铺平台越开越多,质量也参差不齐,出现了不少虚假购物店铺,这些店铺看上去相当正规,有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有的还留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和信用资质等,而一旦出现纠纷,这些店铺马上就更换网址,公司原有信息也全都失效,原来汇款购物的消费者就无法找到被投诉人。据了解,目前悬而未决的网购纠纷,有不少已找不到被投诉的商家。

  工商部门在呼吁相关部门营造良好网络购物环境的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加强自我防范。除认清购物网站的可靠性和对方资质外,在购买大件商品时,应与对方签订购物合同,合同要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消费者在付款时尽量采用支付宝或货到付款等方式,以确保所购商品符合宣传内容。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