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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宝马高速上贴地"飞行" 双双创纪录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8-03-13 09:54:26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钱生威孙曦)3月9日深夜,一辆牌号为浙B·D0086黑色奥迪以190公里/小时的时速在杭甬高速上超速行驶被电子警察拍到;3月11日上午,又有一辆牌号为沪B·B3455黑色宝马轿车以195公里/小时时速在杭甬高速上超速行驶被电子警察拍到。这是自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高速大队成立以来,电子警察所拍到的最高的两次超速记录。

  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罚款5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城市高速交警提醒市民,杭甬高速和宁波绕城高速限速为120公里/小时,甬台温高速限速为110公里/小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