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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沙发不满意退了货千元定金却难讨回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3-13 11:30:25
  中国宁波网讯 “送到我家的沙发线脚没有对齐,退货之后,没想到我原先已经支付的那1000元定金却拿不回来了!”最近,家住小港的消费者沈先生找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他前不久的一次烦人的购买沙发经历。

  沈先生:沙发退了,定金凭啥不退?

  据沈先生反映,他这次购买沙发已经是今年1月20日左右的事了。 “我在小港盛世云鼎刚刚装修了一套房子,准备在春节前正式搬进去,所以赶着买一套沙发。”沈先生说。据他回忆,当时,他和妻子一起在宁波某大型建材市场逛时,在一家家具店内看中了一套皮沙发,经与店老板商谈,这套沙发的价格最终确定为8000元,沈先生于是便当场付了1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在1月31日前,店方送货上门,货到付清余款。

  1月25日傍晚,等那套沙发运抵沈先生家后,沈先生和家人却注意到,这套沙发中的一把单人沙发后面的线脚好像没有对齐,两根线脚错位了近1厘米。另外, “贵妃床”大沙发后部缝线处也有开裂。于是,沈先生当场电话联系了那家家具店的老板。电话中,当沈先生了解到该家具店在春节前已经暂时换不出其他好的、能令他满意的沙发后,便提出了退货要求。结果店老板表示,既然沈先生不喜欢,那就退回来好了。

  “当时,我们还觉得这位店老板很爽气。”沈先生说。然而,第二天,当沈先生找到该家具店里,提出要退还定金时,对方却坚持不肯退还沈先生那1000元钱。

  “为了讨这1000元的定金,我找过这家店好几次了,还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结果定金却至今没有讨回。”沈先生气恼地对记者说。

  家具店:顾客要承担相关费用

  就沈先生投诉情况,记者昨天特地联系上了该家具店一位自称姓毛的有关负责人。毛承认确有此事。但毛的一些说法,与沈先生方面却有所不同。如毛坚持认为,他当时并没有答应无偿为沈先生退货。毛称,在这件事中,他们家具店并没有过错,沈先生要退还沙发,“完全是因为自己不喜欢了”,而并不是因为这套沙发存在质量问题。

  毛认为,他们的这种皮沙发后面线脚没对齐是正常的,包括他们店里的那套样品沙发,线脚也是没对齐的。另外,毛认为,那套 “贵妃床”沙发后面的开裂也是正常的。

  据此,毛认为沈先生可以退还这套沙发,但要承担相关的费用。据毛称,这套沙发来回的运费他们店就花掉了六七百元钱。毛称,他曾答应退还给沈300元,但沈没有答应。

  家具消费维权需讲 “招数”

  “家具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家具过程中,发现问题,要自我维权,其实也应讲究方法。”宁波市家具协会秘书长杨君渊昨天了解此事后,这样对记者说。

  杨君渊指出,有关家具方面的消费纠纷,以往确实常常难以解决。但从今年开始,他们协会已经与市消保委联合出台并开始实施 《宁波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一些纠纷的解决应当有法可循。单就沈先生而言,他的这次购物经历中,有几点问题没有把握好。首先,在家具店把货运到沈先生家中后,沈先生发现问题后,如果确实与店方约定了退货,应当注意退货的过程中,就立即向对方讨回那1000元定金,而不应等到第二天才去讨;或者要对方写下答应退货的书面承诺,也可以在事后说得清楚。其次,从双方的情况来看,沈先生和经营者对这套沙发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还是有争议的,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双方一时谈不妥,沈先生那天应当暂时不要让对方把沙发搬回去,而应留下沙发,然后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去请宁波市家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有关专家,对该沙发进行权威鉴定。如果鉴定的结果确实是沙发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就有权退货,并由经营者来承担运费等因该交易而带来的额外费用。(记者 周立明)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