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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要多收10%税款?可向12366投诉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3-14 12:02:04

  中国宁波网讯在珠宝店购买了商品,事后想补开发票,商家却说要加收10%的税款,消费者张先生自然不乐意,理论了一番,商家却丝毫不让步。不给消费者开发票,这不是明显的逃税行为吗,昨天张先生拨打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 

  不久前,张先生在姜山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款金包玉挂件,价格为680元。张先生当时没有强调要开发票,拿着店方给的收据就走了。几天后,张先生发现挂件上的黄金有点发红,就想先把发票开来,再凭发票进行退赔。 

  此后,张先生再次来到这家珠宝店,说明了情况,营业员称金子发红是电焊造成的,属正常现象。当张先生坚持要补开发票时,营业员却说要加收10%的税款才能提供发票。争执10多分钟,经理出来了,但也是一样的态度,并称张先生如果不服可以去投诉。双方僵持了近一个小时,张先生带着一肚子火气离开了珠宝店。 

  那么商家这种“理直气壮”的态度,究竟有没有依据呢?遇到这类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就此咨询了鄞州区国家税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税务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如消费者要求,商家必须为其开具发票,且不能加收任何费用。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属不合法行为,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可拨打宁波市国家税务局12366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该负责人还表示,现在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或“有偿”开发票的情况还是相当普遍,税务机关鼓励广大市民踊跃投诉,维护国家和地方正常的税收秩序。 

  (记者吴震宁实习生童程红)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