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张贻富实习生 吴金金 通讯员王英)26岁的陕西男子刘某竟拿刀去同一家美容店抢劫三次。昨天,他被海曙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去年12月10日,刘某走进市内一家美容店敲背,期间与女服务员发生冲突,就跑出去拿了把刀回来,向老板娘索要6000元赔偿。老板娘怕把事情闹大,跟几个服务员凑了1000元给他。
尝到甜头的刘某第二又拿着刀子闯进这家店,索要1.2万元赔偿,但被拒绝。刘某一怒之下砍伤老板娘的胳膊。
今年1月6日,刘某第三次去了那家美容店。老板娘立即报警,并在附近群众协助下将刘某抓住,交给闻讯赶来的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