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拿着手机和发票来投诉。 记者 王增芳 摄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庞锦燕孙美星 实习生 陈燕)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午9点,市消保委和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建委等15个职能管理部门在中山广场设摊,开展 “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6000多位消费者前来参加活动,截至昨天上午11点,现场共受理了282起投诉。
关键时刻打不通110
“如果不是家里被盗需要报警,可能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新手机不能拨打紧急电话。”江东的陈先生一脸苦笑。为了一部不能打110的手机,他昨天上午8点半就赶到了咨询现场会。
2月6日,陈先生在江东欧尚超市购买了一款TCL手机,当时的价格是688元。2月21日,陈先生下班回家,发现家里一片狼藉,电视机、电动车不见了。他立即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不想拨了一次110,手机语音提示说“用户不在范围内”。他以为号码拨错了,再拨一次,结果还是一样。他急忙拿出SIM卡换到另外一部手机上,才得以顺利报警。
事后,陈先生觉得很纳闷:问题到底出在手机上还是网络上?第二天,他来到联通公司咨询网络是否存在问题。经过测试,陈先生的卡不存在问题。于是,他来到江东欧尚超市交涉,超市称手机有问题需要找厂家。无奈之下,他又联系了TCL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要求由超市处理。陈先生随后又去了TCL售后服务中心检测手机,检测的结果是:手机不存在问题。而事实是,陈先生的手机到现在还是不能拨打110。
“老百姓只有在危急时刻才会想到拨打110,手机不能拨打紧急呼救,生命和财产怎么得到保障?”陈先生在现场投诉时一脸愤然。
昨天中午,一位自称是TCL杭州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男子给陈先生打来电话,表示愿意退换。
买的房子 “长大”了
买房的时候合同上标明房子是114.8平方米,付款时房子却 “长大”了,成了116.5平方米,多出的房款究竟该不该付呢?昨天,江北的徐先生带着售房合同来到现场,想要讨个说法。
徐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7日他在江北某楼盘购买了一套114.8平方米的住房,并签订了预售合同,等到12月要付房款的时候,开发商却表示因为去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一个商品房面积核算新规,徐先生买的房子 “长大”了,应该是116.5平方米,按房子价格每平方米3800多元算,为此他要多付6600多元房款。
“合同是在新规定执行之后才签订的,开发商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笔钱叫我交没有道理。”徐先生多次找开发商交涉,但没有成功。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擅自提价,违反了这个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保委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对于大宗交易中的任何承诺,都要以书面约定的方式保存下来,否则会给日后的维权带来巨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