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周勇通讯员 江伊检)身上没钱,竟想抢劫出租车司机。昨天,李某被余姚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31日晚11点,安徽人李某在街上逛荡时碰到朋友兵兵等两人,李某说身上没钱花,干什么都不顺。兵兵便提议去抢出租车。3人一拍即合,在余姚富达广场拦了一辆出租车,李某坐到副驾驶位置上,兵兵等两人坐在后排。车子开到姚洲大桥时,司机见情况不对,便不肯往前开了。李某将车钥匙拔掉,强迫司机下车。当兵兵在出租车上拿硬币时,司机趁机逃跑,李某等3人下车追上司机,在其背上砍了一刀,并从其身上劫得人民币300元。
次日凌晨2点,李某等3人策划再抢劫一辆出租车,作案地点同样是姚洲大桥。正当李某等3人拿刀威胁驾驶员王某要抢劫钱财时,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李某被逮了个正着,兵兵及其朋友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