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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保修”“包修”啥区别?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3-19 08:47:11

  最近不少高端彩电消费纠纷就是由这两个有点搞的词引起的

  本报讯(记者张燕通讯员李莉)吴先生去年春节前夕购买了一款进口液晶彩电,最近发现电视机经常会自动关机。吴先生与销售商交涉要求维修,对方称要更换两个主要部件,价格要一万多元。吴先生认为根据“三包”规定,普通彩电主要部件有三年的保修期,销售商应该免费为他修理;而销售商却不买“三包”的账。

  国家对彩电有“三包”规定,为什么销售商不买账?原来,根据国家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即“三包”规定),彩电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主要部件为3年。吴先生购买彩电已超过1年,不能享受整机的“三包”。国家的“三包”规定是1995年施行的,彩电为第一批“三包”目录产品。由于当时还没有等离子、液晶等高端彩电,所以彩电可享受“三包”的主要部件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和集成电路四件,并没有涉及高端彩电的主机等部件。商家以此为借口拒绝对吴先生的彩电部件实施“三包”。

  随着液晶、等离子电视普及,遭遇彩电“三包盲区”的消费者不仅仅只有吴先生一人。记者从工商12315中心获悉,去年该中心受理了有关电视机的投诉338起,其中液晶或等离子高端电视就有108起。投诉的焦点是彩电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由于缺乏相应的“三包”规定,消费者对高端彩电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维修费用昂贵、屡次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厂商“三包”规定含糊等方面。

  高昂的价格使高端彩电成为商家的新卖点,不少商家为吸引更多消费者,也在售后服务上做文章,有的甚至打出了整机2年“保修”的承诺,由于不少消费者对“保修”的概念不熟悉,也容易产生消费纠纷。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避免混淆“包修”和“保修”的概念,保修只是保证修理,商家是可以收费的;包修则是完全免费修理。同时,为避免高端彩电的“三包”盲区,消费者尽可能在整机一年包修期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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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发生性能故障,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自出售之日起15日内,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规定退货。因此,当商品发生问题时,应在第一时间退、换货,修理后应要求修理者提供维修记录。(张燕)

【编辑:崔燕】